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邮政2021年度金融客户维护大宗用品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1-10-12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HNYZ-2021-67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邮政2021年度金融客户维护大宗用品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招标,现就本次 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邮政2021年度金融客户维护大宗用品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NYZ-2021-67

  二、比选日期及地点:

  比选日期: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分

  比选地点:郑州市红专路66号豫棉宾馆五楼会议室

  三、比选信息:

  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三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六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八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九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十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十五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十六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十七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十八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十九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9号

  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37391;18203632750

  联系地址:郑州市玉凤路青年路升龙环球大厦C座1305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