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新增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新增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
2.2 项目编号:2021-CG-180。
2.3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新增招标代理机构合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单位库,有效期1年,后期采用分配的形式选择项目代理单位。
3.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至今,至少具有1个省级及以上金融行业或省级以上大型企事业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或订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场地要求:投标人在重庆市内需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若为办事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若为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4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7增值税承诺:投标人承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其他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 10月15日期间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7246627@qq.com,并电话确认项目联系人已收到。经项目联系人进行相关核实后,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9 :30-1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栋28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2021年10月29日 10:00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67592922,1592293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