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 : DYLH2021-16
招 标 人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需求------------------------------------------------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29
第五章 资料清单---------------------------------------------------------33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的委托,就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DYLH2021-16
三、项目分包情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计划投资 |
/ |
东营市本部及辖区内2县、3区发往全国的整车加零担的物流运输配送服务,共需求10家物流企业。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定期接受交管部门信誉考核,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 3.在近三年的运输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业绩、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物流运输服务的企业。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阶段。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东营分公司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0万元/年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东营市登州路69号办公大厦西幢一楼南门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营业执照②“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三个网站无失信证明的网站查询截图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3.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七楼会议室(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3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3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506360555
2.代理机构: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登州路6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付女士
电 话:15315059663 15318302018
电子邮件:luhaogongsi@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公开函》中所叙述的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入围)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根据安庆邮政分公司物流业务实际需求,按照具体的合同物流项目、干线运输、区域快运业务需要,对应提供物流项目驻点服务、物流运输服务(含整车、零担、散件等)、末端配送服务、仓储服务、运输信息跟踪、客服处理、回单管理、业务报表以及共同参与市场开发等相关事务。
本次采购为入围外包供应商招标,根据投标人资质及服务能力确定入围供应商,成功入围的供应商后期有资格通过询价、非公开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参与二次招标,具体的外包结算计价和支付方式,依据后期具体的物流项目发展实际以及与上游客户费用结算标准确定,双方以单个项目合作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签约合同主体为同属招标人上级公司下属的“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人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不可抗力因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赔偿。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95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前以现金或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的形式交至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登州路69号办公大厦西幢一楼南门102室)。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2162001421012924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4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5.4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7.5.5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投标人有前款7.5.2至7.5.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7.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2021年10月15日10:00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luhaogongsi@163.com)。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公开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10月15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luhaogongsi@163.com);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2021年10月15日10:00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解释权
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
12.3商务标书
12.3.1商务标书目录
12.3.2投标函
12.3.3开标一览表
12.3.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3.5企业简介
12.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3.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
12.3.9ISO9001证书(如有)
12.3.10ISO14000和ISO18000证书(如有)
12.3.1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明(如有)
12.3.12其他有关资质证书
12.3.13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情况
12.3.14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证书);
(2)道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主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2.3.15车辆承运能力:全部运输车辆台账。并附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不足10辆的,复印件全部提供;车辆超过10辆的,复印件可提供10辆。)
12.3.16从业人员能力:全部驾驶员台账。并附从业人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员不足10人的,全部提供;驾驶员超过10人的,可提供10人。)
12.3.17车辆保险证明,附相应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12.3.18安全、质量、服务承诺书。
12.3.1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投标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2.3.20商务条款偏离表
12.3.2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系指上两年度<以合同签署之日计>,投标人已完成的或正在服务的相关运输工作经历;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7)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8)
12.3.7.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12.3.7.3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12.3.7.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12.3.7.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3.7.6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资料
12.3.7.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其中第12.3.7.1-12.3.7.5款所需资料必须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资格资质证明”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及密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也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2.5唱标密封袋
12.5.1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五份《开标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单价和总价都须列明),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3.2本次招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3.3本次招标只允许各投标人报一种方案。
13.4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唱标密封袋内《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3.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
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3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4.7投标人应对其所报服务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的服务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要求,准备一式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15.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
16.2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21年11月1日9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6.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条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6.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6.1款、16.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活动改为其他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变更,则相应调整报价方式及评标办法。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一般规定
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未按本须知第16.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3.评标委员会
2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3.2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5.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1.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1在商务评议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25.2.1.1投标人所报的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2.1.2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预算,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25.2.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25.2.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5.2.1.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2.1.6公开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25.2.1.7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25.2.1.8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5.2.1.9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2.1.10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25.2.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2在技术评议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25.2.2.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的主要内容的。
25.2.2.2投标文件运输工作服务方案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5.2.2.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25.2.2.4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投标人的运输工作服务方案不可实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2.2.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仅对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评标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29.招标人拒绝投标报价的权利
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息退还,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30.中标通知书
30.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中标服务费
32.1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2.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附表
综合评分法细则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36分) |
||
|
0-30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综合考虑本单位成本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投标报价如超出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未超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废标。 |
|
0-6 |
考核投标人2018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的运输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以合同原件为准,其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本项最高得6分。 |
技术部分(64分) |
||
3.服务实施方案 |
12-28 |
1、邮路邮件运输实施方案具体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全面、可行,由评委在3-12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
2、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在5-1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
||
3、投标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情况,由评委在2-6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
||
4.服务承诺 |
8-16 |
1.投标人提交的对运输质量的承诺;(2-6分) |
2.提供的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的承诺;(2-4分) |
||
3.提供的服务期内被盗与损坏赔偿的承诺。(3-6分) |
||
5.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
4-10 |
评价拟投入的运输服务人员素质、能力、经验是否适应本项目要求,是否具有上岗证等,在4-10分范围内评分。 |
6.车辆配备情况 |
4-10 |
评价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实用、经济等,在4-10分范围内评分。 |
合计 |
100 |
说明:
2、推荐入围运输企业如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满足运力需求,将取消入围资格,依次递补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提供全部业绩合同总额大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在前。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个人的评标行为负责。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就本项目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5、推荐入围运输企业如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满足运力需求,将取消入围资格,依次递补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需求
基本信息及相关要求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分公司)拟对其“2021-2022年度物流服务供应商”进行招标,招标项目基本信息及相关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执行企业范围:东营分公司
2.招标编号:DYLH2021-16
3.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4.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是针对2021-2022年度东营分公司机械设备、日常消费品、化工产品(普货)、医药产品、集装箱运输等运输、配送业务。
二 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况及运输工作量
1.1项目概况:2021-2022年度,东营分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货物的运输、配送业务:机械设备、日常消费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医药产品、集装箱等。
1.2计划运输工作量:预计2000万元/年。
2.执行范围及有效期限
2.1本次招标为东营分公司2021-2022年度运输、配送项目招标,中标人将作为承担东营分公司2021-2022年度运输配送业务的供应商,由东营各区县及实体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中标企业中的一家或多家,分别签订运输配送合同,完成运输配送业务;未中标企业不能承担东营分公司2021-2022年度运输、配送业务。
2.2执行期限:1年。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定期接受交管部门信誉考核,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
3.3在近三年的运输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4具有良好的业绩、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物流运输服务的企业。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阶段。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东营分公司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3.8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自理。
5.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定标后向入围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招标人根据2021-2022年度物流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及时、方便、经济的原则,在执行有效期内与中标人订立运输合同。
招标人做出的中标决定,没有对投标人进行解释与说明的义务。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时约定。
第五章 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格式 |
页数 |
份(套)数 |
1 |
招标文件 |
纸质 |
37 |
1 |
说明 |
投标人应对照本《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投标函
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LH2021-16)的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DYLH2021-16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年) |
备注 |
1 |
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
小写: |
招标控制价2000万元/年,超过此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大写: |
|||
其 他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主要业务 |
|||||||
注册资金 |
现有职工人数 |
|||||||
行政管理人数 |
技术人员人数 |
|||||||
营业执照 |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
|||||||
单位注册地址 |
单位联络方式 |
(电话、传真、邮址) |
||||||
单位成立时间 |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年平均产值 (万元) |
|||||||
行政负责人 |
董事长姓名 |
|||||||
总经理姓名 |
||||||||
技术总监姓名 |
||||||||
财务总监姓名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 |
|||||||
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 |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联络方式 |
公司法人 |
业务范围 |
||||
离招标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
||||||||
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联系人 |
联络方式 |
业务范围 |
||||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附件5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
服务状态 (完成与否) |
项目联系人、电话 |
注:投标人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LH2021-16)的招标活动;签署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LH2021-16)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附件8 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附件9 负责人简历表
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运输工作年限 |
||||||||
已完成的管理项目情况 |
|||||||||
业主 |
项目名称 |
时间 |
质量 |
||||||
注:投标人应将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附于本表之后;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附件10 投标人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概况表
投标人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概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资格 证书 |
现任职务 |
从事运输工作年限 |
备注 |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附件11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实施方案设计,说明各分项计划,提交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并涵盖如下内容:
1.服务工作目标;
2.应急处理方案;
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12
1.服务承诺
2.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
3.车辆配备情况;
4.对各项服务指标的承诺;
5.其它。
附件13
******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谈判,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物流运输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LH2021-16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21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21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