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全区揽投设备通信套餐协议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9-24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全区揽投设备通信套餐协议项目,项目编号: ZGYZYZ20210922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无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分公司全区揽投设备通信套餐协议采购项目。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范围包括州全区共约 285 台设备,其中市寄递事业部 134 台,高邮分公司 105 台,仪征分公司 27 台,城区分公司 19 台。其中每台设备通信套餐不低于语音通话 2000 分钟,流量 20Gb,短信 200 条。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分公司全区揽投设备通信套餐协议采购项目。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范围包括州全区共约 285 台设备,其中市寄递事业部 134 台,高邮分公司 105 台,仪征分公司 27 台,城区分公司 19 台。其中每台设备通信套餐不低于语音通话 2000 分钟,流量 20Gb,短信 200 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预算金额:约123.12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3年,且质保期内的产品费用由供货方自己承担,如人为损坏,产品费用由需求方承担,服务费由供货方承担。

  2.5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120元/月/台(含税),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单项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如响应供应商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占成交份额的55%—65%左右,排名第2的占成交份额的45%—35%左右。如供应商数量或通过初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磋商,二次磋商时:

  (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2家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占成交份额的55%—65%左右,排名第2的占成交份额的45%—35%左右。

  (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成功该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磋商小组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评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评分相同的,注册资本高者优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磋商、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两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两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在近两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7、供应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9月25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9月28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741838348@qq.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8652540116)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项目经理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14时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会议室。

  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且仅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8652540116】

  电子邮件:【741838348@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