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1年上溪、廿三里前置集包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1-3)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背景:根据义乌市分公司采购需求,现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1年上溪、廿三里前置集包点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计2个合同包,预估金额12900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业务量区间(单位:件/天) |
★最高限价单价(元/件,含税) |
权重 |
合同期限 |
技术要求 |
确定成交人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 |
1 |
上溪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18万(含)以下 |
0.1530 |
16% |
3年 |
1.前置集包点供应商需投建一台满足每小时3.5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的分拣设备,根据处理能力配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的分拣机,并配备一条大件处理人工分拣线和邮件安检设备,场地要求4000平米以上 2.负责共配邮件分拣到投递道段。预留200平方普邮场地。 |
1家 |
5400万元 |
18万-25万(含) |
0.1504 |
25% |
||||||
25万-30万(含) |
0.1490 |
25% |
||||||
30万-35万(含) |
0.1456 |
14% |
||||||
35万以上 |
0.1420 |
10% |
||||||
共配邮件分拣到投递道段 |
0.2250 |
10% |
||||||
2 |
廿三里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25万(含)以下 |
0.1600 |
10% |
3年 |
1.前置集包点供应商需投建一台满足每小时3.5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的分拣设备,根据处理能力配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的分拣机,并配备一条大件处理人工分拣线和邮件安检设备,场地要求4000平米以上 |
1家 |
7500万元 |
25万-30万(含) |
0.1571 |
10% |
||||||
30万-35万(含) |
0.1542 |
22% |
||||||
35万-40万(含) |
0.1496 |
22% |
||||||
40万-45万(含) |
0.1465 |
22% |
||||||
45万以上 |
0.1406 |
14% |
注:上溪前置点要求:①负责共配邮件分拣到投递道段。②预留200平方普邮场地。
4.1上溪前置点预计采购金额1800万/年,廿三里前置点预计采购金额2500万/年,具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月日均业务量达到某一报价区间则当月所有邮件业务量均按此区间的成交价结算。
4.2集包点月日均处理量15万件以下,单价和数量均按15万件计算。
4.3旺季期间(春节等7天)结算费用,旺季价格上调15%结算。
4.4供应商提供自动化设备、场地、水电、物料(除编织袋、循环袋)、安检、转趟等相关耗材费用。编织袋由采购人提供,编织袋具体要求见附件。
4.5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应答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结算价优惠,优惠金额等同于当年设备残值,设备残值按年数总和法计算(使用年限5年)的资产净值估算。合同到期后设备归应答人。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地址:由应答人自行提供相对应片区的集包作业区域场地,场地须符合邮政9.6米车型车辆的进出、靠位、装卸邮件的要求。相对应片区场地要求4000平米以上,可用于邮件处理。如场地为租赁,租赁年限必须为3年及以上。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8.本项目采购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每个包1家。
9.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自动化设备、场地、水电、物料(除编织袋、循环袋)、安检、转趟等其他耗材费用、税费、人工费、水费、电费、物料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报价需含含税价、不含税价和税率三部分内容。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0.★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否决应答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外包服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证明依据,必须能体现出签订时间、关键服务、标的内容等必要信息)。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未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2日9:00:00至2021年9月26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9月29日10:00:00(北京时间)。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0号(义乌邮政)3号楼3楼3303办公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10:00:0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0号(义乌邮政)3号楼3楼3303办公室。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0号
邮 编:322000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0579-85436050/13738970789
电子邮件:545995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