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汉中市分行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021-09-16来源:中国邮政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汉中市分行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汉中市分行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BF21-08-23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0916-25118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916-224566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事务性外包(后勤岗位)人员需求情况表

  序号

  机构名称

  餐饮服务

  保安/门卫

  (非运营场所)

  水电工

  小计

  1

  分行机关

  10

  4

  1

  15

  2

  分行营业部

  0

  0

  0

  0

  3

  汉台区支行

  2

  0

  0

  2

  4

  南郑区支行

  3

  1

  0

  4

  5

  城固县支行

  3

  1

  0

  4

  6

  洋县支行

  2

  2

  0

  4

  7

  勉县支行

  3

  0

  0

  3

  8

  西乡支行

  2

  0

  0

  2

  9

  宁强支行

  2

  1

  0

  3

  10

  略阳支行

  2

  0

  0

  2

  11

  镇巴支行

  2

  0

  0

  2

  12

  留坝支行

  1

  0

  0

  1

  13

  佛坪支行

  1

  0

  0

  1

  合计

  33

  9

  1

  43

  注:以上人员数量均按照分行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外包人员数量进行;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

  采购预算:人民币366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特点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且年检合格;

  (3)具有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激励考核制度;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1-09-16 08:00:00至2021-09-23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附一楼3F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需到,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附一楼3F购买招标文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满足材料且加盖公章。购买时间为2021-09-15 08:00:00至2021-09-22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09 09:00:00

  2、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附一楼3F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1-10-09 09:0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附一楼3F会议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信息发布及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均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含光路支行

  银行账号:81501158000007847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