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1PB010101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各分支机构安全用电监测系统设备(主要包括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器、NTC测温线、多回路用电监测主机、用电监测模块),其中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多回路用电监测主机、用电监测模块须为同一品牌。
1.2交货时间:本次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数量的30%,其余设备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
1.3交货地点:浙江省,除宁波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份额100%。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791.3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是主要设备(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多回路用电监测主机、用电监测模块)的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相关产品或服务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银行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baixue1015.zgtj@chinaccs.cn)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1PB0101015”):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404招标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bdebi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杭州市百井坊巷87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
邮 编:310001 |
邮 编:100079 |
联 系 人:陆老师 |
联 系 人:张波 白雪 柯玲丽 李哲 |
电 话:0571-87335049 |
电 话:18968090548(张波) 13588494969(白雪) |
传 真:/ |
传 真:010-67668730 |
电子邮件:zhangbo01.zgtj@chinaccs.cn baixue1015.zgt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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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www.bdebid.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62 |
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citcc.cn 】/【zhangbo01.zgtj@chinaccs.cn】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