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委托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生产用车购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PSBC-DL-2021-17(TLYQ2021-0841)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生产用车购置项目
3.招标内容:
3.1 1台生产用车(1台七座MPV)。
3.2 本次公告为标包二,入围1家供应商。
本公告只针对标包二。
标包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2 |
生产用车二 |
1台七座MPV |
15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5万元/台(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同一品牌同一车型可以多家参与投标。同一投标人仅可投标一个车型的其中一个配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3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品牌原厂商或车辆品牌原厂商授权经销商(不接受转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4.1.4投标人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7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⑦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1.9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内容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后未按要求执行,我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并纳入我方投标人黑名单。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3.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3.2经办人身份证;
5.3.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4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品牌原厂商或车辆品牌原厂商授权经销商(不接受转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5自2020年8月1日以来具有所投车型供货销量,供货销量需不低于80台(须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包一提供)
5.3.6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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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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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单位电话 (提供开票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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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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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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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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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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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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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5.3.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如电汇请用单位基本帐号,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并保留电汇底单。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9月28日16: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3:30(北京时间),递交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四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191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邮编:116000
项目联系人:吴晓红 刘宏伟 电话:0411-84651705,84651713
电子邮件: tongli_dl@163.com
10.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