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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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至招标代理业务档案归档等的全部工作,以及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
四、入围家数:1家。
五、项目服务期:1年。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经黑龙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具备提供类似行业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代理服务的经验,提供2019年至今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国家指定网站网上招标公告;
6、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
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投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2019-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工程、货物、服务)及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服务业绩,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70号)二楼办公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 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70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70号
联 系 人:万国志
电 话:0457-2140895
电子邮件:894222466@qq.com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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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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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人信息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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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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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期 |
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计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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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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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范围 |
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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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标准 |
符合招标采购代理规范(ZBTB/T01-2016)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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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经黑龙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具备提供类似行业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代理服务的经验,提供2019年至今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国家指定网站网上招标公告; 6、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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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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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格审 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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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预 备会议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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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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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提交疑问及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各投标人问题应在2021年09月20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需要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 (加盖公章)(同时发电子邮件至E-mail:894222466@qq.com)送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70号,收集所有答疑问题后,招标人一并解答后发放给各投标人,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视同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逾期将不被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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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报价采用的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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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报价方式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现金的方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 |
16 |
投标人 备选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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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 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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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文件签名和盖章 |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普通胶装。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其它部分须签章的内容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4.不能满足上述任一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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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文件装订 |
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采用左侧书脊、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不能满足上述任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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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投标文件包封 |
投标文件分包封要求如下: 1.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副本二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 2.然后将两个内包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不得有任何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相关标记,且投标文件不得破损。 4.外包封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骑缝加盖“密封”章并加密封条。 5.如未按招标文件密封、包封,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形式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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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70号)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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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标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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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亦不再依法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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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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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对招标澄清、修改等招标补充文件的确认函、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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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外包封合格性查验; 2.开标顺序: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然后再进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汇总评审结果,确定预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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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专家组; 2.人数为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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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人数:1个。 2.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代理机构,按综合得分排名前1名的为本项目入围单位。 3.预中标结果公示3日历天。如无异议、或异议答复后无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复议及诉讼的,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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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评标办法 |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代理机构的代理取费报价、招标方案、制度及计划、企业业绩等项内容评定,同时根据定标原则,择优选定入围代理机构。满分100分,入围代理机构为综合排名前1名的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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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评标程序 |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证明佐证材料、拟派项目组人员、业绩等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评分原则,各自独立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量化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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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
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经企业法人授权可以全权代表投标人的合法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及开标会。 3.企业投标后,凡到场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不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或者至开标会结束,上述人员仍未按时到会的,均按投标人自动弃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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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前1名的为入选代理机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最终预中标人。 2.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废除原中标人;已签订合同的,原合同中违约的一方视为自动放弃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3.废除中标人后,中标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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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标公示 |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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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3.除招标文件中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4.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5.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6.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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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人的权利 |
1.如遇重大变更,招标人有改变原项目实施内容的权利:在签约前,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不直接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推迟或终止所有招标;在签约后,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工程的阶段工期和项目实施规模。 2.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阶段性工期的调整和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调整。此类变更将不能使中标人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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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法律程序 |
本次招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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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 时间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标前答疑会要求的时间内提出;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超出上述第1-3款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视为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无任何异议,招标人将不再受理。 |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说明
2.1本次招标为合理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做到依法建设,以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以服务招标项目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注重实力强、业绩优、服务好、收费合理为原则,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2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将根据项目情况授予招标代理项目,签订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合同费率执行本次招标的中标费率;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3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各类招标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答疑;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事宜;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助招标人核查投标人资格;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各类质疑、异议;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各类投诉;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等招标全过程代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工作时限: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实施。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项目进度安排实施。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经黑龙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5、具备提供类似行业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代理服务的经验,提供2018年至今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国家指定网站网上招标公告;
3.6、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1人和招标师1人及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
3.7、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三部分组成。
6.2商务标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6.3技术标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拟对本项目采取的主动服务的具体措施,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实施方式特殊、项目种类繁多、方案复杂等特点,如何做到主动了解工程细节,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如何确保在时限上、质量标准上及在与招标人沟通上主动服务,满足要求;
(2)针对本项目特点给出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材料
6.4资格审查申请书:
6.4.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
(1)营业执照;
(2)综合信用评价;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力配备情况,人员的主要简历和能力情况;
(4)投标人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5)投标企业承诺书;
(6)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标准。
7.投标文件格式
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招标代理取费
无
9.投标货币
9.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有效期
10.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纸张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内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骑缝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
1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普通胶装,严禁用活页装订。
12.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任一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截止期
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
14.开标
14.1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评标办法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4.3开标程序:
14.3.1开标由招标人员主持;
1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1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4.5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1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封闭方式进行。
16.评标过程的保密
1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7.投标文件的澄清
1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合同的授予
18.合同授予标准
18.1本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将授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分办法确定的中标人。
18.2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不得将中标招标代理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招标代理单位。
1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1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一、总 则
1.评标
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招标代理费报价、投标人业绩、拟派现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配备、招标代理方案计划、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分和评定。
1.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3评委汇总表中出现总分分值相同的投标人时,由评标委员会进一步评审,以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2.评标原则
2.1竞争择优;反对不正当竞争;
2.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3.评标依据及内容
3.1评标依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
3.2评标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配备与业绩、企业综合实力进行审查,并按本评标办法进行量化评分。
4.评标程序及规定
4.1评标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
5.确定中标人
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及评标原则,各自独立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经汇总所有评委评分并取其算数平均值后,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在前的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招标人的授权,依法确定排名前两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
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出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6.2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议,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析、讨论,并负责复核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结果;
6.3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及技术标进行评审,最后将技术标评分与商务标评分结果汇总,评委会主任审核无误后,由全体评标专家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7.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7.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7.3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8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四、资格审查
9.评委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0.评委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资质要求;
11.评委审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证书、招标代理人员数量等是否要求。投标人只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后,方能进入初审和详审。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资格审 查内容 |
合格标准 |
资格审查说明 |
1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时只需要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有效期内。 |
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 |
2 |
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承诺 |
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 |
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如法人不到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 |
4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 |
5 |
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被执行信息查询(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查询)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投标企业承诺书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企业承诺书”部分 |
资格审查时,证件原件备查 |
说明:1、对资格审查结束后补充的材料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当时未提供资格审查佐证材料原件的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佐证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视为无效; 4、资格审查当时递交的佐证材料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得视为无效。 |
五、初步评审
1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2.1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2.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全部投标偏差。
六、详细评审
1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13.1技术标部分评审
13.1.1对投标人的技术评标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代理工作范围、投标人的规模、经验、业绩、服务方案、履约能力、服务质量及承诺等综合评定。
13.2商务标部分评审
1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招标代理报价进行评分。
13.3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中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一览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议、评标过程记录和澄清、说明和询标记录等。
七、否决原则
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14.1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14.2投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各项规定的;
1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14.4按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不进入评标的无效投标文件;
14.5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使用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的;
14.6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符合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内容的;
14.7投标文件雷同或非正常一致的;
14.8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和报价有效浮动范围的;
14.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的;
14.10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不真实、有弄虚作假嫌疑的;
14.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4.1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4.1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原则及其他实质上不响应好表文件规定的情形。
八、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满分 |
1 |
代理业绩(15分) |
招标代理机构每有一项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之前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没有得0分。 |
15 |
2 |
代理公司人员情况 (15分) |
本企业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类人员,每有一名得1分,最多得10分 |
10 |
具备招标师证书每有一名得1分,最多得5分 |
5 |
||
3 |
财务管理制度 (10分) |
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每年得5分,共10分,没有不得分。 |
10 |
4 |
代理机构业务制度建设 (20分) |
提供投标人的招标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没有得0分。 |
5 |
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日常管理制度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没有得0分。 |
5 |
||
提供投标人的招标采购操作规范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没有得0分。 |
5 |
||
提供投标人的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没有得0分。 |
5 |
||
5 |
代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20分) |
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主要环节流程和保密控制措施、优的得15-17分,良的得12-14分,一般的得9-11分,没有不得分。 |
17 |
服务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得2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抵制围标、串标承诺书”得1分。 |
3 |
||
6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10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连续清晰,得10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最多扣10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提供文件所要求以外的不必要证明材料的、缺少必要项目材料的该项减分或不得分。) |
10 |
7 |
价格 (10分) |
1.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 2.评标标准值的确定: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标准值。 3.投标报价(投标费率)得分: (1)投标(费率)等于评标标准值得满分10分; (2)投标(费率)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准值1%扣1分,扣完所占分值为止。 |
10 |
(略)
(本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所有附件及表格请投标人认真填写,因投标人没有认真填写或没有提供附件及表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外包封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
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
内包封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投 标 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地址:
编 制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皮或扉页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 (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为本单位授权代理人,以单位名义参加 . (项目编号: )的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在我方提交新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之前一直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务:
性 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协议书、招标代理相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并愿:“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定的收费标准( %)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服务期: 。
3.服务标准: 。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及有关附件。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完成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移交全部招标代理档案。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接受此约束。
6.如中标,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我方承诺如中标,同意按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我方对所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如招标人经过核查,发现我方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投标(中标)资格。
9.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及我方正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函附录
项目 |
承诺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费率: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计取。 |
其他优惠承诺 |
|
备注:如中标招标项目的代理费用取费费率均执行相关中标费率,并按招标代理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与招标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招标人)
本企业保证自参加你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为因我方违规或违约介入任何诉讼或仲裁;为发生因我方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没有重大失信或引种失信的行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方承诺:本次投标中所提供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若在本次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查实我公司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我方将无法条件放弃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企业承诺书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关于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工作,本企业承诺在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完全认可和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选聘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二、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在招标代理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准则规定;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招标行业执业自律公约,恪守职业操守,正当组织招标活动。
三、本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在招标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本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四、我公司承诺完全服从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求与安排,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同时承诺完全服从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的工作安排。
五、我公司承诺一旦中标,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我公司违约导致项目拖延,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招标人单位全部损失,同时我公司声明坚决杜绝无理缠诉,恶意投诉等扰乱招投标活动等行为。
六、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七、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八、由于本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再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与我公司本次招标活动中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具有相同效力,对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工作中具有约束作用,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承诺
(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以下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要求填写,投标人可以增加一些其他的特色服务)
八、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九、本企业注册类人员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务 |
职称 |
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证书号 |
|||||
说明:须附人员注册执业证书 |
十、项目业绩
(格式自拟)
注:须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