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纪事(1963年)
作者:中国邮政党建   2021-09-03   

  1月15日,中共中央转发德州市委关于常玉等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违法乱纪案件的检查处理报告,并作出批示。中央批示中指出,在我们党的干部中,确实有一些人在思想上、感情上、生活上已经起了根本性变化,完全蜕化为资产阶级分子。如果容忍这种错误倾向在党内泛滥,就会使我们无产阶级先锋队的肌体受到腐蚀,以至使党的组织变质。各级党组织必须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经常地同党员干部中的这类错误行为进行严肃的斗争。要使每个党员明确认识,我们党处在执政的地位,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更低,而是更高,不是更宽,而是更严。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警惕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必须永远保持蓬勃的革命朝气和共产主义者的高贵品质,永远保持党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

  5月29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机关负责干部会议上指出官僚主义的二十种表现。周恩来指出,图享受,怕艰苦;好伸手,走后门;一人做官,全家享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请客送礼,置装添私;苦乐不均,内外不一。这是特殊化的官僚主义。假公济私,移私作公;监守自盗,执法犯法;多吃多占,不退不还。这是自私自利的官僚主义。伸手向党要名誉,要地位,不给还不满意;对工作挑肥拣瘦,对待遇斤斤计较;对同事拉拉扯扯,对群众漠不关心。这是争名夺利的官僚主义。革命意志衰退,政治生活蜕化;靠老资格,摆官架子;大吃大喝,好逸恶劳,游山玩水,走马观花;既不动脑,也不动手;不注意国家利益,不关心群众生活。这是蜕化变质的官僚主义。助长歪风邪气,纵容坏人坏事;打击报复,违法乱纪,压制民主,欺凌群众;直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作奸犯科,害党害国。这是走上非常危险道路的官僚主义;等等。

  5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监委《关于湖北省鹤峰县银行行长因反映县长王存义违犯财经纪律等问题,遭到打击报复案的检查报告》。中央在批示中指出,王存义采取欺骗手段,蒙蔽上级,乱用国家资金,化大公为小公,并对揭发他错误的银行干部,横加斥责。因此,给王存义以纪律处分是必要的。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全局出发,坚决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切实保证财政部门和银行按国家的政策、制度执行职权,积极支持他们进行财政监督,向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

  6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河南省委对“信阳事件”中有关的县委书记以上干部的处分。“信阳事件”是指信阳地区在1959年9月至1960年3月这一期间,在以“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为标志的农业生产大跃进中,由于地、县领导干部封锁消息,加以基层干部严重违法乱纪而发生的严重肿病死人事件。处分情况:原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路宪文,开除党籍,由司法部门判处徒刑三年;原光山县委第一书记马龙山,开除党籍,由司法部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还有息县、商城、罗山、固始、汝南、淮滨、潢川、新蔡、确山、正阳、信阳县县委第一书记及信阳专署中级法院院长、信阳专署专员等都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7月9日,中共中央转发湖南省委批转株洲市委《关于从宽处理丁志鹏贪污案件的通报》。中央在批示中指出,处理在“五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犯贪污行为的人,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一方面要揭露从严、检讨从严、退赔从严;另一方面,只要他们能自动坦白交待、检讨得好、退赔得好、决心洗手不干,表现得好的,可以从宽处理,不以贪污论罪,也可以不开除公职。但所有赃款赃物,不论多少,必须彻底退赔,不能马马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