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纪事(1957年)
作者:中国邮政党建   2021-08-26   
  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

  毛泽东在讲话中,全面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首次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提出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学说,系统地阐明了关于严格区分社会主义社会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为发动党内整风运动做好了思想准备。

  4月8日,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议上强调共产党要接受监督。邓小平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八大强调这个问题,毛主席最近特别强调要有一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也会少一些片面性

  4月27日,刘少奇在中共上海市委党员干部大会上讲话时强调,领导干部要当人民的公仆。刘少奇强调,我们党、政府、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人,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社会的公仆。我们共产党干部中间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以及本位主义、个人主义等要搞得少一点好,搞得越少越好。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把人民群众当作仆人自己还不自觉,这是错误的。我们所有的领导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没有权力当老爷。

  7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广西因灾饿死人事件给予有关党员干部处分的决定》。广西于1956年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漠视人民疾苦,放松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在灾荒发生时,没有及时地采取有力措施制止灾荒的发展,造成了平乐、荔浦、横县等地区农民大批逃荒和死亡的严重事件。中央决定:(1)广西省委第一书记、省人委委员陈漫远,对严重的自然灾害不加重视,没有及时地加强救灾工作的领导,造成群众大批逃荒和死亡的严重事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国务院决定撤销其省人委委员的职务。(2)广西省委书记、副省长郝中士(代理省长),关心群众疾苦不够,忽视灾情的严重性,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救灾工作,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国务院决定撤销其副省长职务。(3)广西省委书记、副省长萧一舟,负责领导财粮工作,不认识灾情的严重性,没有领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救灾中的粮食供应工作,使灾情严重化,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国务院决定撤销其副省长职务。(4)平乐地委书记杨林没有及时向省委报告灾情的严重性,对本地区因灾死人事件应负主要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5)平乐地委副书记何庶民,不重视本地区有些地方减产的情况,在灾荒严重时,恭城县干部向他反映平乐灾民逃到该县的情况,仍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中央还决定:给予横县县委书记薛秋水、平乐县委书记矫志周、荔浦县委书记王文陆等有关责任者以党纪处分。

  11月12日,中央监委发出通报,肯定湖北省建始县三级干部整风会议对县监委提出的批评意见。

  通报反映,8月2日,建始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对监察工作和监察干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工作作风提出了尖锐批评,指出县监委在执行纪律时只监察小干部,不监察大干部;只监察农村党员,不监察机关党员;对一般党员处分严,对负责干部处分宽。会上还对检查处理案件时的拖拉作风和不实事求是的现象,对某些监察干部的骄傲自满、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等作风提出批评。通报指出,这些批评有很多是正确的,甚为可贵,对党监察工作帮助很大;希望各级监察机关吸取经验,经常请党委、党代表会和干部会对监察工作给予批评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