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满足奉化区分公司大楼及各支局食堂、物业等需求,对食堂、物业等服务进行外包采购;
3、 (1)共计1个合同包,3个品类,根据采购内容及数量,预估总采购额61万元(2年);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成交单位数量 |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合同包1 |
奉化区分公司大楼及支局食堂外包服务 |
1 |
≤42.9万元 |
项 |
24个月 |
42.9万元 |
合同包2 |
奉化区分公司渠道平台电商分销组门卫外包服务 |
1 |
≤6.96万元 |
项 |
24个月 |
6.96万元 |
合同包3 |
奉化区分公司大楼保洁外包服务 |
1 |
≤11.14万元 |
项 |
24个月 |
11.14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本项目应答报价,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8月20日8:30-9:30;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甬邮分采2021-FW-028-磋商证金缴款凭证)。磋商保证金按项目收取,首轮已缴纳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1-FW-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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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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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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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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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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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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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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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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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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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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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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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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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 (姓名) (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