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南宁市分公司广西高院辅助性事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南宁市分公司广西高院辅助性事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1.2为采购人提供立案材料流转、信访信息录入、12368热线服务等。
1.3财务结算及开票方式:每月一结算,由报价响应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工作内容说明:
(1)信息录入岗:前台接待、材料接收、案件信息录入、材料整理和移交;
(2)材料收转岗:接收材料、初审是否齐全、沟通补充,引导签署电子送达确认书、制作受理通知书给当事人,材料整理和流转;
(3)12368热线话务岗:接听来电、处理投诉、业务受理。
1.6、业务外包人员相关要求:
(1)外包人员年龄在 40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
(2)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大专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3)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市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外包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如响应人数量或通过初审的有效响应人数量不足3家为2家时,经评审小组确定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开展磋商及评审工作。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有效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量为1家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成功并经采购人审批程序后确定该响应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二、报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
2、报价响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报价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 年8月18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8月20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报价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纸质版。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