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采购人批准采购,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1、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DCG2021-FW-061

  (3)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4)采购控制价及预算金额:

  (一)采购控制价:单笔业务评估费不超过1万元(含税)

  (二)预算金额:预算4万元(含税)

  (5)采购内容: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服务4笔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

  (2)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居于前列(如有);

  (5)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6)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7)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在黑龙江省范围内资产评估执业资质,以资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并提供6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8)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1年内至少1次(以服务合同计,下同)或近3年内至少2次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等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提供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等;

  (9)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10)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除应具备(1)-(9)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

  2)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3)具有拟准入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

  4)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5)与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1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应答人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12)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在“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确定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1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应答将被否决。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内容如与本项目相关则同样应答予以否决。(行政处罚是指在磋商环节中有围标串标、重要信息造假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而接受的处罚,公布处罚期限的按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自处罚之日起一年之内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及磋商等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地点:

  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5)资产评估执业资质;

  (6)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提供6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7)业绩证明材料;

  (8)如为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除以上(1)-(7)项材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1)独立的营业执照;

  2)拟准入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资格证书;

  3)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8)“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

  (9)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10)“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地点: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单位,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单元2801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填写《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单元2801】。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658733

  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单元28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55652277

  电子信箱:taida000@163.com

  日期:2021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