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RAZB20210033)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8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管理层办公区家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05655.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9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2368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震旦(中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39914.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震旦(中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震旦(中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标段(包)[002]员工办公区家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震旦(中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4546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595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9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58388.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震旦(中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震旦(中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标段(包)[003]会议室家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96986.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65699.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9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79056.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海太欧林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标段(包)[004]餐厅家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699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8858.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9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34557.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0551-65570339,18055127676;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13楼。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三、其他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地 址:合肥市繁华大道12236号
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551-6225717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13楼
联系人:王工 汪工
电 话:0551-65570339,18055127676
电子邮件:ahjra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