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全辖营业场所UPS设备(含电池及电池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LZB-FJYC-202101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全辖营业场所UPS设备(含电池及电池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95.86万元(含税),合同期限为3年,服务地点为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含税) |
供货期限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UPS设备 |
3KVA |
台 |
6000 |
采购订单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 |
6KVA |
台 |
9000 |
|||
3. |
10KVA |
台 |
13000 |
|||
4. |
电池 |
100AH/12V |
节 |
1100 |
||
5. |
65AH/12V |
节 |
800 |
|||
6. |
电池柜 |
3KVA电池柜 |
套 |
700 |
||
7. |
6KVA电池柜 |
套 |
1000 |
|||
8. |
10KVA电池柜 |
套 |
1500 |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中标人为主选中标人,排名第二名的中标人为备选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2.1.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1.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8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UPS设备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如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家制造商投标或与该制造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资格要求且经权重折算后的各类产品评标价合计值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若出现相同评标价的,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有效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需提供UPS设备制造商或其售后服务公司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为制造商售后服务公司开具的,需同时提供其作为该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公司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1.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记为★的任一项条款应答负偏离的,否决其投标。(注:《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记为★的条款见下表)
序号 |
条款号 (对应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1.1 |
二、设备技术规范说明 |
1.2、投标人必须对本文件的每一条款作出点对点明确应答,并针对“三、技术要求”各要求写出拟投产品对应的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需提供《招标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
2.2 |
1.3、投标人所投全部UPS设备应为同一品牌,所投全部电池也应为同一品牌。 |
|
3.3 |
1.4、本采购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元器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试验检验等质量控制环节必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质量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
|
4. |
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 ⑴设备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 ⑵设备的额定容量表。 ⑶不同功率设备的外形尺寸及重量表。 ⑷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 |
|
5. |
1.6、所投ups设备,进口品牌可以采用高频机加配外置输出隔离变压器进行投标,国产品牌必须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工频机进行投标,以保证所供UPS产品的稳定性(进口品牌为集团在国外注册并且在国外纳斯达克上市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
|
6. |
1.7 UPS设备须为UPS品牌厂商自行研发、设计的知识产权产品,不属于OEM、ODM代工产品。品牌及设备制造商须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节能证书内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与制造商名称及地址三者需要一致(需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7. |
三、技术要求 |
11.2、工程条件 (1)系统接地方式:TN-S。 |
8. |
11.3、设备配置要求 (1)所有设备和元器件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集成并供货,所有设备和元器件的选型必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2)UPS设备及电池必须为厂家自有品牌产品,必须有原产地证明,且应具备原厂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
|
9. |
3KVA/6KVA/10KVAUPS设备技术要求: 1、输入电压范围 (Vac): 3KVA/6KVA(单相):165-275VAC,10KVA(三相):285-475V;提供原厂彩页证明。 2、输入频率范围 (Hz) :3KVA/6KVA/10KVA:45Hz-66Hz, 50/60Hz 自适应; 3、输入输出模式:3KVA/6KVA支持单进单出,10KVA支持三进单出或三进三出两种模式; 4、输入功率因数:≥0.95; 5、输出功率因数:3KVA/6KVA/10KVA:不小于0.8; 6、输出电 压 (V) :3KVA/ 6KVA/10KVA:220/230 VAC; 7、切换时间:0 (ms) 8、效率:3KVA≥85%,6KVA/10KVA:市电模式≥92% 9、保证充电时间快,充电电流不小于6A 10、为减少短路影响,6KVA短路电流不大于90A, 10KVA短路电流不大于140A, 11、电池容量必须满足延时2小时后备供电时间要求,3KVA电池总容量不小于520AH ,6KVA电池总容量不小于1040AH, 10KVA电池总容量不小于1600AH。 12、蓄电池必须采用前沿的板栅生产工艺,如冲网技术或拉网技术,极板耐腐蚀性高,电池容量必须保证100%足容量。 13、蓄电池在20℃室温下,静置28天,电池自放电率小于3%。 |
|
10. |
四、旧件拆除、回收要求 |
投标人如若中标,需对招标人现有设备进行拆除、回收,同时回收旧设备中的电池,对无法回收利用的设备也应一并处理,在拆除、回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旧件运输)均由中标人自理。目前招标人在用电池主要为:65AH/12V、100AH/12V、120AH/12V,投标人电池回收单价不得低于60元/节。招标人若有非安装现场的电池回收工作(主要集中在八地市的二级分行),中标人亦应按上述标准及价格进行回收。 |
11. |
五、设备售后服务要求 |
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福建省内设有营业场所或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其中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的,产权所有人名称应为投标人或分支机构名称;提供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名称应为投标人或分支机构名称)。 2、投标人应对UPS、电池、电池柜提供3年的(现场)免费保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若设备发生故障应由设备厂商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每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进行充放电测试,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检查内容包括UPS设备主机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清洁保养和测试调整,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方负责保修、包换。 3、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及时周到的系统技术支持。投标时请提供产品彩页(含以上参数)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4、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小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维护工程师,为招标人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提供每月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报告。 5、投标人应确保能为招标人提供7*8小时远端技术支持,应在福州设置服务中心,开通维修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无法解决,应提供备用设备。 6、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设备需由原厂商工程师上门安装。 |
12. |
六、技术文件 |
1、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为中文,并应使用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所规定的标准符号和术语。 2、供货时投标人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 ⑴产品的详细介绍(产品的技术特点、外形尺寸等)。 ⑵操作和维护手册。 |
13. |
七、设备安装要求 |
1、投标人负责以下内容: ⑴运输: 设备到用户现场的运输、装卸、就位及相关费用,到货地点为省内各级机构的网点及离行式自助设备等营业场所; ⑵设备的交付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等,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备(含电池)的固定及就位; ②设备与其他配电等设施的连接连通,直至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行。 ⑶负责提供现场货物/产品简介及操作使用培训。 2、用户负责以下内容: ①提供机房场所; ②必要的配合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安装的相关内容,除本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外,招标人不再承担或支付任何其他安装调试费用。 |
14. |
八、付款方式 |
分批次及比例: 第一笔付款为产品订单总价的90%,第二笔付款为产品订单总价的10%,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
15. |
九、其他要求 |
《招标内容及要求》所述标记为★的条款,应视为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
16. |
十、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响应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7. |
十一、供应商后评估实施细则响应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存在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在投标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3.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请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电子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投标人须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电子评标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联系人姓名:吕女士
电话:0591-87112715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采购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戴先生
电 话: 0591-8711271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350001
电 话: 15659116470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开票联系人: 林蔚 电话:15960186397
联系人1:沈敏丽 电子邮件:shenminli@chinaccs.cn 电话:15659116470
联系人2:俞炳熙 电话:189607971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