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溧阳市、金坛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JKZB-CZS202100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内容及预算: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预算为 36万元,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预算为 36万元,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
(1)为支行本部员工(员工数量30人)提供午餐、不定期的包间服务以及外卖服务
(2)为4个支行提供午餐服务。 中标人协助招标人负责食材的采购及食材加工、服务等,根据服务量及服务人员数量据实结算费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
(1)为支行本部员工(员工数量40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不定期的包间服务以及外卖服务;
(2)为4个支行提供午餐服务。中标人协助招标人负责食材的采购及食材加工、服务等,根据服务量及服务人员数量据实结算费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 人民币72万元。
3、项目地点:标段二:溧阳市,标段三:金坛区。
4、招标范围:
标段二:委托中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结合本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招标人提供溧阳市的食堂服务。
标段三:委托中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结合本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招标人提供金坛区的食堂服务。
5、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6、最高限价:
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最高限价: 36万元(投标总价均为含税价,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最高限价: 36万元(投标总价均为含税价,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中标原则:本项目每个标段拟中标1家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每个标段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招标人依法选取每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投标人各标段可重复中标。
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二、标段三同时适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且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其他餐饮服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标段二、标段三同时适用)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6)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不存在1-8条上述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标段二、标段三同时适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各标段附加基本资格要求
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溧阳市人员要求:
(1)厨师长1名:厨师长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2)厨师3名:厨师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3)勤杂工1名: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厨房工作的相关操作流程。以上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均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人员配置为最低要求,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金坛区人员要求:
(1)厨师长1名:厨师长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2)大锅厨师3名:厨师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3)服务员2名: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厨房工作的相关操作流程。以上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均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人员配置为最低要求,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四.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标书发售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方式: 网上发售,发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扫描件,于邮箱zjjk2580@163.com进行电子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第二标段售价400元,第三标段售价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6楼606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6楼606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19-68765256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韩工
电话:0519-86672720、025-52238038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云谷科技园3栋421-423室
E-Mail:zjjk2580@163.com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的信息。
八、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下列金额投标保证金
标段二:溧阳市食堂服务,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
标段三:金坛区食堂服务,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
(2)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莫愁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帐号:932007010054228890。
(4)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