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YT09202100970ZB)概况部分对施工工期的要求为:“★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全部完工,经招标人认可具备机房整体搬迁的条件”。现变更为“★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全部完工,经招标人认可具备机房整体搬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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