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货发二代物流模块相关设备及现金物流包装袋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货发二代物流模块相关设备及现金物流包装袋采购
2.2 项目编号:2021-CG-137
2.3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货发二代物流模块相关设备及现金物流包装袋采购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采购明细 |
含税单项限价 (万元) |
数量 |
1 |
便携手持扫描终端(含PSM卡) |
77 |
35 |
2 |
智能非接触式IC读卡器(含空白卡) |
6.48 |
27 |
3 |
现金物流包装袋外挂开关袋电池及充电器 |
4.05 |
27 |
4 |
安装及培训服务 |
64.8 |
27 |
5 |
运维服务 |
46.44 |
27 |
6 |
RFID现金物流包装袋 |
154 |
7000 |
合计金额(万元): |
352.77 |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最高含税总价限价352.7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含税总报价高于最高含税总价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制造商或取得经销资格的代理商,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增值税承诺:投标人承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7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出日期:2021年7月7日8:30-2021年7月 14 日17:0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1套的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人项目联系人的邮箱:27732868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供应商。在报名期内提交了有效报名文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5. 投标文件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7月2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号楼28楼开标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联系人:敖老师
电话:13650591686
邮箱:2773286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