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07来源:中国邮政网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消防器材采购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12 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企业资质要求: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1 年 07 月 07 日至 2021 年 07 月 12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的服务。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7月14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高长宝

  电    话:1564275223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 系 人:郑志强

  电    话:0427-2875330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