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分行下辖一级和二级支行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ZB-GJZ2021-263-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01包 抚顺县支行食堂及城市二级支行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年) |
1 |
抚顺文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35000.00 |
2 |
辽宁鑫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30685.60 |
第02包 新宾县支行及辖内二级支行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年) |
1 |
抚顺文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395000.00 |
2 |
辽宁鑫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79977.77 |
第03包 清原县支行及辖内二级支行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年) |
1 |
抚顺文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375000.00 |
2 |
辽宁鑫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68473.33 |
二、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实际参加投标的且合格的第01包、第02包、第03包投标人只有2家抚顺文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辽宁鑫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投标人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以下单位及相关人联系: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2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24-23384545-802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王勇
电 话:024-23384545-802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