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就“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营业招牌龙骨框架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XYZ-202103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最终用户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下辖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营业招牌龙骨框架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主要采购263个邮政营业网点招牌龙骨框架制作安装服务,包括铺设龙骨架、雨棚、面板(铝塑板为甲供材料)以及安装招牌徽标、字体,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项目分包:
本项目共6个分包,每个分包成交一家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分包响应报价。
包号 |
标段区域 |
网点数量 |
包1 |
南宁、崇左、钦州、北海、防城港 |
约50个 |
包2 |
百色 |
约39个 |
包3 |
桂林 |
约56个 |
包4 |
柳州、来宾 |
约46个 |
包5 |
河池 |
约33个 |
包6 |
玉林、贵港、梧州、贺州 |
约39个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不受理邮寄。
(二)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7月9日(上班时间)。
(三)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查验。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二)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办公大楼二楼评标室。
(三)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将在2021年7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办公大楼二楼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与磋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详细地址: 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
邮 编: 530088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0771-319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