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73-2140GNJLFWGK168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包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服务期限 |
预计金额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五包:通化地区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 |
通化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有效期内甲方(含甲方上级机构)就同类项目再次集中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
26包总预计金额约550万元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八包:白山地区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 |
白山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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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九包:辽源地区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 |
辽源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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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二包:延边地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延边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提供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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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四包:通化地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通化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提供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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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五包:白城地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白城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提供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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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六包:松原地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松原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提供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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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七包:白山地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白山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提供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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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八包:辽源地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辽源地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提供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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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十九包:吉林省全辖区抵债股权价值评估) |
吉林省全辖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抵债股权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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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十三包:延边地区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
延边地区入围1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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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十四包:四平地区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
四平地区入围1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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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十五包:白山地区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
白山地区入围1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 第五、八、九包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登记为三级及以上);第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包投标人须通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十九包投标人须通过财政部门备案,且具备证券业评估资格;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包投标人须通过财政部门备案。
2.5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773363869@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7743469032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7日10:00分;
地点:新华苑宾馆(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三楼3010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张强
电话:0431-8128512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韩冬
电 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 真:0431-81150785
电子邮箱:4032910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