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印刷类物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印刷类物料采购项目。
2、采购包划分与预算金额:划分两个标包,各标包预算金额分别为583.73万元(不含税)、111.91万元(不含税),每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
3、项目背景与采购内容:全市邮务、速递、快包专业印刷需求,包括信封、账单、折页、海报、车贴等。
4、服务期: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元,按标包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包1履约保证金5万元,标包2履约保证金2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标包1、2):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标包1、2)。
(三)投标人具备新闻出版管理机构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标包1、2)。
(四)投标人须具备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标包1)。
(五)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包1、2)。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标包1、2)。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标包1、2)。
(八)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标包1、2)。
(九)投标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标包1、2):
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近三年在招标人的项目中出现投标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刷许可证(均加盖公章)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4楼2412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3882844.
5.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 9时30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纸质文件递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5-83882844.供应商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装中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会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招标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1-24层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陈夏泓
电 话:0755-83882844
传 真:
电子邮件:571005506@qq.com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