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茶丰网点迁址改造项目——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6-30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茶丰网点迁址改造项目,采购编号: No.LSPOST-GC-21003,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为提升对外服务形象,提高邮政营业网点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业务竞争力,促进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丽水市分公司安排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茶丰网点迁址改造项目。

  1.2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计金额38万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项)

  计量单位

  服务期

  合同包1

  1

  龙泉市分公司茶丰网点迁址改造项目

  38

  项

  1个月

  注: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1)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8万元;

  (2)本项目采用实行固定费率,总价下浮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费率报价,包工包料。最高下浮率不超过12%。结算价=经审计后的造价*报价费率。

  (3)服务期限:1个月;

  (4)施工地址:由甲方指定;

  (5)报价:合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报价;报价应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增加费用。

  无论结算时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对比增减幅度是否超过15%,一律执行报价中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另行调整

  中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响应人必须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具有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或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经理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6、须具有在丽水市的施工资格; 

  7、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10、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邀请供应商

  丽水巾子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宏发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恒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工作日期间,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采购中心;

  4.3售价:响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响应人名称 项目编号:No.LSPOST-GC-21003标书费);

  4.4购买响应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响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注册地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具有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或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4.4.4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5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答文件装订密封,并送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采购中心。

  6.1本项目将于2021年7月7日上午9:30时,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采购中心进行磋商,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7.样品的递交

  7.1无需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0578-2113956   19883281706    

  电子邮件:593152978@qq.com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