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2021年第一批次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YS-CG-202104。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2021年第一批次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采购。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内容:宝清县、友谊县、饶河县支行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
五、服务地点:宝清县、友谊县、饶河县。
六、催收估算金额:宝清县支行委外252笔、3341.89万元/友谊县支行15笔、372.38万元/饶河县支行59笔、767.2万元/合计金额326笔、4481.47万元。如下图示。
序号 |
类别 |
宝清 |
友谊 |
饶河 |
合计 |
||||
笔 |
金额(万) |
笔 |
金额(万) |
笔 |
金额(万) |
笔 |
金额(万) |
||
1 |
小额 |
179 |
2712.91 |
14 |
271.84 |
16 |
252.88 |
209 |
3237.63 |
2 |
抵押 |
18 |
432.96 |
1 |
100.54 |
43 |
514.32 |
62 |
1047.82 |
3 |
信用卡 |
55 |
196.02 |
55 |
196.02 |
||||
合计 |
252 |
3341.89 |
15 |
372.38 |
59 |
767.20 |
326 |
4481.47 |
七、采购控制价及佣金标准:按照省分行小额类18%(含)/抵押类10.5%(含)/信用卡22%(含)控制率费标准,本次采购控制服务费用为735万元(按全额收回计算),最终按实际不良贷款收回额度乘以费率进行付款,由双鸭山市分行自担。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与法律、金融或清欠等相关联内容,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客户及信用卡透支客户进行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对贷款、信用卡逾期账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等至少一项内容。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催收经验证明材料及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招标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涉及清收欠款的机构签订的委托催收类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其他金融机构的清收欠款服务中标书、清收类代理协议或起诉判决书等与催收相关的经验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合作过的需提供委外催收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应提供催收影像或留痕材料或各类执业证书(若有)等证明从业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确定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为黑龙江省管理范围内,如所提供的地址与营业执照所注册地址(住所)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至少3页)。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信誉材料。包含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企业在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不缴税证明材料(均需税务部门出具)或近6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税凭证),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誉材料。包括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在“天眼查”或者“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1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08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十一、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金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邮政局院内)
联系方式:0469-4262934
电子邮箱:631292999@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信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联系方式:0469-8970000
电子邮箱:xf.pmp@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利军
联系方式:0469-89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