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度社会招聘测评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2021-06-08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度社会招聘测评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1-30)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拟通过本项目采购第三方机构组织为我行组织开展2021年度社会招聘推广、宣传、报名、笔试测评服务、资格审查服务、面试测评服务、背景调查及体检工作等服务。具体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度社会招聘测评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规范书》。

  2.2.采购估算:552986.52元(含税)。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成交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2.5.服务期限: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全部采购服务结束为止。

  2.6.最高限价:设置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含增值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含税)的,其磋商将被否决。

  2.7.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服务规范的要求,服务规范具体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度社会招聘测评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3.1.2.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3.1.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与招聘测评相关,单项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五、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09日8时30分至2021年0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邮苑南区603室。

  5.3.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5.3.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3.2.授权委托书;

  5.3.3.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5.3.4.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

  5.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捌佰 元(¥ 8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公对公付款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本项目采购文件款仅接受公对公付款)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6.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北口与北二环交汇处徽商大酒店7楼圆桌会议室。

  6.3.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5.磋商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磋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邮苑南区603室

  邮编:010010

  联系人:袁明浩、孟帅

  联系电话:18638538626、18538239225

  邮箱:yuanmh@hnti.cn

  开户名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邮编:010020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1-5100548

  2021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