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电商中心第三方物流运输项目”(采购编号:No.JHPOST2021-11)以邀请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电商中心第三方物流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JHPOST2021-1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
(1)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采购额30万元(含税)。
合同包 |
服务序号 |
线路 |
车型 |
预计公里数 |
限价(元/车) |
服务期限 |
预计业务量(车) |
采购金额(元) |
权重 |
合同包一 |
1-1 |
金华-金华金东,含2-5个配送点 |
4.2厢式货车,不少于14立方/单程 |
35公里 |
260 |
一年 |
550 |
143000 |
48% |
1-2 |
金华-兰溪,含1-2个配送点 |
50公里 |
300 |
20 |
6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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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华-衢州,含1-2个配送点 |
100公里 |
480 |
20 |
96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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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华-丽水,含1-2个配送点 |
120公里 |
570 |
20 |
12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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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华-义乌,含2-5个配送点 |
50公里 |
350 |
365 |
127750 |
43% |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且均无异议的,可续签一年;
(3)服务地址:金华范围及各邮路;
(4)报价:投标报价是指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供应商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车辆折旧费、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维护费、税金、各类规费等。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 :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1-11-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7)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7.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5000元/合同包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若弃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2)递交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1-11-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8 日 9 : 30 时
2)递交地点: 金华市迪耳路458号邮政综合楼十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6)届时请响应人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9.联系方式:
1)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595号
账号:1208011019200012486
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邮箱:654004392@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业务咨询:
黄工,1516795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