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国内高铁运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POST-FW-2101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背景:为树立特快邮件时效口碑赶超竞品,以建设特快省内专网运营为抓手,实现当日递及提升次晨递率,同时针对长三角区域部分截邮点后收寄的特快邮件,构建不同截邮频次对应不同发运渠道的立体运输模式,以及省际特快下午频次发运邻省实现T+1时效。综合上述需求,利用高铁运邮不仅能丰富邮政立体的运输网络,也更能加快部分区域的特快邮件时效。根据浙邮分采〔2021〕27号采购需求,现启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国内高铁运能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高铁邮运工作的通知》,以扩大特快专递邮件次日上午递范围,稳定次日递率水平,支撑特快业务发展为目标,以“时限优先,分频发运,紧密衔接”为组织原则,将原有以各地市邮路开通需求为主,调整为以省公司统筹规划为主,以更大推进力度、在更广范围内、按照更高标准要求全面推进高铁运邮工作,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合同包一预估采购额一年336.1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序号 |
采购内容 |
限价 |
单位 |
预估量(吨) |
预估金额(万元)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合同包一 |
国内高铁运能服务采购项目 |
结合我省运输集中化改革费用参加委办运费模式统一支付,此次涉及4个地市,42条线路,分别对应四种类型发运频次。站到门盘驳费。主要对合肥、芜湖、镇江、阜阳、南京、上海、苏州、无锡、福州、南平、长沙、景德镇、九江、南昌、上饶、济南、宜春共计17个城市进行站到门的盘驳,标准为100KG内按趟计,超100kg加每公斤1元计。超过城区范围(30公里)外另加5元/公里。相关上述17城市按每天一频次。 |
1-1 |
省内互换频次 |
≤3 |
元/公斤 |
18.414 |
55.242 |
16.4% |
一年 |
1-2 |
长三角当日递频次 |
≤3.5 |
20.196 |
70.686 |
21.0% |
|||||
1-3 |
邻省次日递频次 |
≤4 |
31.428 |
125.712 |
37.4% |
|||||
1-4 |
远省频次(除长三角、邻省次日递频次) |
≤4 |
2.5 |
10 |
3.0% |
|||||
1-5 |
站到门盘驳费(盘驳费计费为城区范围内) |
≤120 |
元/趟 |
6205 |
74.46 |
22.2% |
||||
注:1、合同服务期内如采购人业务需要或响应人车次调整,按照上述区域分类计费。 2、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外包方式:业务外包。
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要求继续签订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合同。
5、服务地址:始发站-杭州:杭州东站;宁波:宁波站;金华:金华站、金华南站;温州:温州南站。
终点站及收件地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报价:为响应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的全部价款(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人从接收邮件开始到完成港到港分拣/安检/运输/盘驳的相关费用以及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响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7、作业时间:
省内互换频次:出发站时间点在12-14点间为主,到达省内地市时间在13-15点间省内高铁车次。
长三角当日递频次:发站时间点在凌晨5-8点间为主,到达上海/安徽/江苏时间在10点高铁车次。
邻省次日递频次:发站时间点在18-21点间为主,到达江西/湖南/福建/山东/湖北时间在凌晨2点前的高铁车次。
远省频次(除长三角、邻省次日递频次):800公里以上的线路,发站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响应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响应人必须具有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或具有铁路公司对本项目所报高铁线路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箱报名。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ZJPOST-FW-21010-标书费);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及企业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联行号信息);
(6)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8:3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5号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
(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5号会议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七、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50000元/家(大写伍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ZJPOST-FW-21010-磋商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邮 编:310000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0571-87269625
电子邮件:784006309@qq.com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行 号:102331002173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ZJPOST-FW-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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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国内高铁运能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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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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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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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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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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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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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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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合同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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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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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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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