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工程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05-2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工程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21ZBXM060-001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包括人脸识别考勤设备、考勤管理设备、人脸识别软件、考勤管理软件等。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本次磋商接受代理商,若磋商对象为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原厂商的唯一授权证明。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技术规范书关键条款

  5.1乙方所提供的人脸识别考勤一体机应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或银行卡检测中心(BCTC)的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乙方应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2乙方所投产品中涉及人脸识别算法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BCTC)的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乙方应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3乙方应保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数据仅用于本项目,乙方及其参与项目人员不得泄露或滥用本项目涉及的信息,不得用作其他商业用途,如发生数据泄露或滥用的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就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在应答书中提供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数据安全措施和考勤系统中人员信息保密防流失措施。

  5.4考勤管理应用模块:固定考勤,应支持标准考勤,可设置上下班时间,允许上下班时间提前或延迟,支持设置节假日及周末加班规则,多时段打卡,支持弹性考勤,自定义工作时长。排班考勤,应支持以班组为单位按周进行排班;支持班组配置及班组自定义,并支持排班情况导出。

  6.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31】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8.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6]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金采网(www.cfcpn.com)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7.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1】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至【中国职工之家酒店C座6层1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金采网(www.cfcpn.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5层;邮编:100031

  项目联系人:高鑫,粟瑛

  13521207256,13911178552

  gaoxin@ptac.com.cn,suying@ptac.com.cn

  售卖标书联系人:杜鹃,dujuanbj@ptac.com.cn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  010-68857747  psbccgts@psbcoa.com.cn

  开户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33342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