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内容:_磋商文件的获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更正为:磋商文件的获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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