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华丰所房屋租赁项目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应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1)单位名称: 钱杰一
(2)质量:合格
(3)交货期/服务期:满足业务要求
(4)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5月18日开始谈判,谈判小组成员3名。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钱杰一进行了谈判。经谈判,钱杰一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5)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4日,共5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572-216105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