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2021年邮政营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1-1113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全市24个网点的邮政营业33个邮政营业台席;
1.2、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74.835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种类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金额(元) |
评分权重 |
合同包一 |
1-1 |
邮政(集邮)营业外包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A类台席服务费≦5500元 |
元/月/台席 |
4个台席 |
1年 |
264000 |
9.61% |
B类台席服务费≦5600元 |
元/月/台席 |
27个台席 |
1814400 |
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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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台席服务费≦5800元 |
元/月/台席 |
1个台席 |
139200 |
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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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2217600 |
8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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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邮务(集邮)业务费 |
代办交管换证:≦3元/单,其他有效业务:≦0.6元/单 |
元/单 |
5.825万单 |
82950 |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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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快包:资费的10% |
元/单 |
35万元 |
35000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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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标快:资费的20% |
元/单 |
45万元 |
90000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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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包装:包装箱售价的10% |
元/单 |
10万元 |
10000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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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品:销售额的5% |
元/单 |
190万元 |
95000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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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312950 |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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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30550 |
9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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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销 业 务 费 (营销积分详见附件2) |
营销积分≦0.55元/分 |
元/分 |
33个邮政营业台席,每台席每年积分约为12000分 |
217800 |
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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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合 计 |
2748350 |
100%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1.3、服务期限:1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
1.4、服务地址:永康24个邮政营业网点;
1.5、服务时间:参照具体营业网点工作时间(附件1:外包人员网点工作地址信息表);
1.6、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7、招标人资源配置:场地、水电、办公用品、业务消耗品、标志服(非邮政)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对列入浙江省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2.7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2.2.8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2.2.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同类外包服务项目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获取招标文件;(2)CA办理及招标文件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4.2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人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资料请在报名时发送至邮箱:huxiongfeng.gyl@chinaccs.cn,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缴费联系人:胡雄风,联系电话19905711715。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或手机(短信形式),请各签字投标人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地 址:杭州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3735709960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899530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