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1年网点生日面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1-1121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共计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36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合同包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预估采购数量 |
报价要求(单价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元) |
1 |
面条 |
面条规格500g/袋,独立包装,符合食品流通标准。 色泽:正常,均匀一致 气味:正常,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 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包装无破损,非临期产品。 推荐品牌金沙河、金龙鱼、爱定、冠淮、中粮或优于以上品牌 |
17.14万包 |
2.1元/袋 |
1年 |
36万元 |
注:应答人需递交面条样品各两份,成交供应商人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不退还,其余应答人样品不退还。
1.2服务期限:1年或达到合同金额为止,若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
1.3配送地址:采购人提供配送清单后7天内全部配送到位,地址详见30个配送网点(附件1);
1.4配送时限:按采购人需求配送;
1.5供货数量:最终供货数量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结算。
1.6报价:产品价格含配送、包装、人工、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3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证明相应材料);
2.5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对列入浙江省邮政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响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0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样品:应答人需递交面条样品两份,成交供应商人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不退还,其余应答人样品退还。
7、监督部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周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335990838 |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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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9905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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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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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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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9061287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5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