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网点小食堂厨柜及油烟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三次)公开比选公告

2021-05-17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网点小食堂厨柜及油烟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BTX-2021-ZQ0023,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特公开就本项目的比选进行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网点小食堂厨柜及油烟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三次)。现需对扬州13个乡镇网点小食堂进行不锈钢台面厨柜(包含水槽水嘴的安装)的定制安装及油烟机的安装工作,故进行公开比选采购货物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网点小食堂厨柜及油烟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三次)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安装,范围包括对扬州13个乡镇网点小食堂进行不锈钢台面厨柜(包含水槽水嘴)的定制安装及油烟机的安装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采购方式:框架+订单。框架+订单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2.4预算金额:本项目约9.7万元人民币(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

  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

  1

  厨柜

  下柜定制。

  台面:304食品级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1mm;

  水槽:304单槽(600*450),厚度不低于1.0mm

  单冷水龙头(适配于水槽):不锈钢材质,不低于或相当于九牧、惠达、东鹏品牌

  角阀:不低于或相当于九牧、惠达、东鹏品牌

  不锈钢波纹管:不低于或相当于九牧、惠达、东鹏品牌

  框体板:E0级多层板

  柜门:E0级多层板且同色封边

  所有原材料产品合格、绿色环保。

  49米

  (13个网点合计)

  2

  吸油烟机

  不低于或相当于万家乐、苏泊尔、美的品牌。

  具备13m3强劲吸力,一级能效,LED照明灯,风压>345Pa,噪音低于60db。

  13个

  备注:(1)数量均为预估,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单价结算。厨柜按米进行报价。

  (2)报价含运输、安装调试、人工、材料、垃圾外运、税金等一切费用。

  (3)交货地点为:扬州邮政分公司各乡镇网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0日

  1.4供货及安装期限:自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7天内完成订单项目的运输、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实际为准。

  1.5保修期:

  (1)厨柜不低于1年。

  (2)吸油烟机(整机)不低于5年,电机不低于10年。

  以上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原厂商技术支持;保修期内的服务费由供货方自己承担,如因采购方原因人为损坏,产品由采购方承担,服务费由供货方承担。

  1.6质量标准: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技术标准: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97000元(含运输、安装调试、人工、材料、垃圾外运等一切费用)(含税),供应商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10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如出现不满三家投标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应单独重新组织公开比选,仍然不满三家的,继续比选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如无供应商投标,项目转为邀请比选方式实施。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家具或厨房设备(销售或制造)等承接或从事企业相关工作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承诺项目负责人成交后参与本项目对接与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5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 5月20日17:00: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支付文件费用,获取保证金账号。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支付平台注册:在购买比选文件前供应商须在“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注册企业信息。注册超过60分钟未审核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雷荟沄、祁琳】 电话025-83303501,QQ:2216245928。

  4.3.2支付费用:完成“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在“采购”-“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下完成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网上支付。

  4.3.3支付完成后可在“采购”-“文件下载”处下载文件。

  5.比选保证金及形式

  5.1所有供应商需要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zbdl.ccsjs.com,在缴纳比选文件费下载比选文件后,在“采购”-“文件下载”-“子账号查看”处,获取对应项目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号(交通银行),然后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汇款。缴纳响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响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果汇款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平台系统将不予接受,比选保证金缴纳失败。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过期则否决响应)将汇出单据复印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5.2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5.3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5.4保证金账号: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项目分配的指定账号(下载比选文件后可获取,每供应商、每项目、每标段账号均不同) 

  5.5保证金金额:540元(大写伍佰肆拾元)

  5.6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连同响应一览表原件、响应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同分装递交。

  5.7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

  6.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4时30分。

  6.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6党建室。

  6.3电子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公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比选响应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8.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人:刘雪柔

  电话:15861816211

  电子邮件:1064409870@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