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淮安市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1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淮安市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淮安市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ZHJJSNJ2021-SH-G-012

  1.3项目预算:400万元。

  1.4服务地点:服务地点包括淮安市区、淮阴区、淮安区、金湖县、盱眙县、洪泽县、涟水县。

  1.5服务时间:2年。

  1.6招标范围:根据淮安市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要求,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淮安市分行及辖内分支行产生法律需求时,从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诉讼(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仲裁)、非诉讼服务。

  此次为律师事务所入围招标,不产生具体法律需求,不支付任何费用。产生具体法律需求时,招标人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在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确定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并确定费用及支付方式等事宜,如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在合作期限内,招标人不承诺一定有具体法律服务需求。

  1.7标段数量:1个标段

  1.8中标人数量:拟入围2-3家供应商

  1.8.1 入围方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果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得分相同者价格较低的,排名靠前;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排名次序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次序确定后,根据入围单位数量选取规则选取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8.2入围单位数量选取规则:

  有效投标人≥6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6>有效投标人≥4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当有效投标人<4家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完成以往年度年检,成立年限为3年及以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律师事务所。

  (2)①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淮安)设置有办公需要的固定场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2.1.2服务团队律师资质要求

  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含3年)律师执业。投标人须指定1名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将作为项目的日常联络人,人数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1.3投标人应该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出具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评审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下1-8项所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设有分支机构,不能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分别申报,仅可确定一家作为投标人。若同一投标人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原则上,在所投标段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投标有效;如多个分支机构在所投标段所在地均有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总所投标有效。

  (4)投标人近三年来(2018年起)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须提供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http://218.94.1.186:8090/lawyerIntegrity/#/homepage/enter单位诚信信息查询截图,支持现场查询)。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至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出售或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413866161@qq.com邮箱),售价每本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要求申请人的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单位响应单位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2号楼38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层

  联 系 人:孙鹏/蒲苗苗

  电    话:15050499132/17798691685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该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做他用)

  9.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  号: 8906 0154 8000 00869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银行行号:310305000056)。

  9.2.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