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12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YHNMGFH-2021-1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聘请可研编制单位为我行提供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项目建议书须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为项目投资决策及报送总行审批提供决策依据,最终协助通过总行项目审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38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1个,份额100%;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

  1.6最高投标限价:38万元(含税);投标人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投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1.2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1.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 供应商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3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报名资料发送至450447898@qq.com邮箱报名或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09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备注:潜在投标人需要按以上顺序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PDF版格式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450447898@qq.com,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企业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等内容,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售后不退。

  户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账号:0071 0120 1050 2678 91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路支行

  支付要求:采用公对公付款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在确认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华开心果公寓楼五楼东侧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09室

  邮编:010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索先生

  联系电话:15598137877

  邮箱:450447898@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邮编:010050

  招标人联系人:武女士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1-5100548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