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快递包裹营揽收及客服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No.JHPOST2021-07)以邀请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快递包裹营揽收及客服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JHPOST2021-07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
(1)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采购额1041.25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分段报价(含税)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金华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项目 |
1-1 |
揽收(使用供应商自带车辆) |
1、包裹揽收服务:要求按区域、时限上门揽收包裹,并协助客户打包、贴单、运回(供应商提供车辆,需满足日常作业需要)处理场地、初分、卸货等工作环节,具体流程详见合同附件一。 2、日均揽收量约11万件左右。 3、最高峰值处理量:45万件。 |
月日均量:10万以下≤0.1638/件 |
36% |
件 |
1年 |
4250 |
696.15 |
月日均量:10万(含)-15万 ≤0.1560元/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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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15万(含)-20万 ≤0.1514元/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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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20万(含)以上 ≤0.1472元/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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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揽收(使用邮政车辆) |
1、包裹揽收服务:要求按区域、时限上门揽收包裹,并协助客户打包、贴单、揽回(使用邮政车辆)处理场地、初分、卸货等工作环节,具体流程详见合同附件一。 2、日均揽收量约5.8万件左右。 3、最高峰值处理量:22万件 |
月日均量:5万以下≤0.1067元/件 |
11% |
2125 |
2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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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5万(含)-10万 ≤0.0995元/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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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10万(含)-15万 ≤0.0888元/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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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15万(含)以上 ≤0.0859元/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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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收寄 |
1、快递包裹收寄(非混合收寄的前置收寄),要求在客户仓库与客户邮件交接、邮件规格审核、邮件安全抽检、邮件预分检、信息封发、收寄邮件平衡合拢。 2、日均收寄量约5.8万件左右。 3、最高峰值处理量:35万件。 |
月日均量:5万以下≤0.0557元/件 |
6% |
2125 |
1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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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5万(含)-10万 ≤0.0532元/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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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10万(含)-15万 ≤0.0517元/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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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量:15万(含)以上 ≤0.0507元/件 |
1%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当月结算费用=当月业务总量*月日均量所对应分段结算价格(例:揽收(使用供应商自带车辆)当月30天结算费用=390万件*0.1560元/件)
(2)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4)服务地址:合同包一:金华市本级区域内的电商客户。
(5)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合同包一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如投标人提供揽收车辆情况下需考虑车辆相关费用(维修费、保险费、油费、保养费等)、投标人资源配置所需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合同包二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6)作业时间:合同包一:中午12点开始到完成揽收及收寄工作。
(7)资源配置:
合同包一:招标人资源配置: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30套PDA和蓝牙秤,袋牌、面单、转趟编织袋等耗材。
中标人资源配置:统一服装、胶带、除30套PDA和蓝牙秤,剩余需要添置的或更换的PDA和蓝牙秤由中标人提供(规格需招标人指定),如中标人提供揽收车辆需包括车辆本身、维修费、保险费、油费、保养费等服务。
(8)本项目采购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每个包2家,一个为实施单位,一个备用单位,每家的采购额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合同包一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合同包一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此类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此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不提供的做废标处理)。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 :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整;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1-07-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7)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7.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合同包一按100000元/家(大写壹拾万元整)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2)递交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1-07-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14 日 9 : 30 时
2)递交地点: 金华市迪耳路458号邮政综合楼十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6)届时请响应人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9.联系方式:
1)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595号
账号:1208011019200012486
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邮箱:654004392@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业务咨询:
黄工,15167959867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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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HPOST2021-07 |
采购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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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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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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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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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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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份数: |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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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2021年 月 日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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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