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分销产品搬运服务,委托代理编号(0623-2175N362403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分销产品搬运服务
2.2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365天
2.4 项目预算:29.7万元整(含社会保险,税金等)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自然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磋商保证金
5.1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
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810000106680000001
5.2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分销产品搬运服务”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分销产品搬运服务”的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 4月21 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投标人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送达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自然人携带身份证与营业执照购买;
6.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递交
7.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7.2 递交响应文件: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发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邮政大院(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8734823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874780583
电子邮件:3422240873@qq.com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