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YCYHNMGFH-2020-3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项目概况及内容:为保持我行评估业务有序开展,拟通过本项目引入服务单位为我行提供评估服务,评估内容包括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和资产评估三类内容。本次采购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评估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CYHNMGFH-2020-33)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批采购,新增评估机构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两次通过资格预审名单合并使用)。
1.2资格预审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辖内二级分行,有效期为2年。本项目由区分行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由二级分行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最终采购,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2月3日(与第一批有效期保持一致)。
1.3采购估算:1700万元,后期由二级分行承担,据实结算;
1.4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评估内容划分3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一:房地产评估服务;
标段二:土地评估服务;
标段三:资产评估服务;
1.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各标段的服务要求。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标段一: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或合伙企业形式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2)资质条件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执业资质,具备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申请人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3年(含)以上,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一年均具备房地产评估类项目业绩;
(4)人员要求:有3名(含)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分支机构要求:如申请人为分支机构须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2019年及2020年每一年均具备房地产评估类项目业绩。
标段二: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连续从事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或合伙企业形式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2)资质条件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土地评估执业资质,提供有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具备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土地评估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申请人从事土地估价活动连续3年以上,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一年均具备土地评估类项目业绩;
(4)人员要求:具有3名(含)以上专职土地评估师;
(5)分支机构要求:如申请人为分支机构需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2019年及2020年每一年均具备土地评估类项目业绩。
标段三: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名称中包含“资产评估”字样,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或合伙企业形式的出资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或合伙企业形式中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出资总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2)资质条件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质,具备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资产评估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申请人从事资产估价活动连续3年(含)以上,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一年均具备资产评估类项目业绩;
(4)人员要求:有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
(5)分支机构要求:如申请人为分支机构需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2019年及2020年每一年均具备资产评估类项目业绩。
2.2 其他资格要求(所有标段均适用):
(1)申请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人应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3)申请人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申请人应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具有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5)2018年、2019年因评估价值虚高、评估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征信异常、评估人员资质达不到我行要求等原因退出的评估公司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解释:1.总公司被退出的,则该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也被退出;2.分公司被退出的,则其总公司及总公司设立的其他分公司也被退出);
(6)申请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形式,需承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申请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9)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参加后续同一具体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8日08时30分至2021年4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
4.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资格预审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申请人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资格预审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申请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4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捌佰 元(¥ 8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本项目文件款仅接受公对公付款)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2号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5.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1)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家庄甲56号
邮编:10007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溢(负责文件发售)、张悦、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19194329389(负责文件发售)、18004717075
邮箱:wangyi1022.zgtj@chinaccs.cn(负责文件发售)、zhangyue01.zgtj@chinaccs.cn(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等项目具体事宜)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6232593799000087521
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邮编:010010
招标人联系人:武女士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1-5100548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