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2021年进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07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2021年进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JZT-2021-1080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为完善业务部门正常的生产需要,满足业务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采购内容包括所在区域的邮件处理场地进口、经转邮件的服务工作,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57.54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合同包号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及要求

  报价限价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含税)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件)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价(万元)

  合同包1

  1-1

  进口邮件处理

  1、进口全流程邮件处理(解车、卸车、分拣县局散件、号段扫描、分拣下段、散件集包、装车、数据发送、发验处理等),具体流程见附件1;                                    2.总包平衡合拢和发验:班次结束时,根据当班次签收的路单信息(不含解车时未扫描且已交下班处理的外走散件),与卸车扫描和分拣机分拣扫描及直接转口装车扫描记录进行比对,生成总包平衡合拢表,总包短少进行发验处理,总包多出不发验。                                                  3.散件平衡合拢和发验:班次结束时,根据当班次开拆的清单信息(卸车扫描本局开拆总包自动开拆信息和邮件分拣扫描对应总包开拆信息),与分拣扫描记录进行比对,生成散件平衡合拢表,邮件少件进行发验处理,邮件多件不发验。

  4.日均处理进口邮件约4.2万件,作业时间:详见附件1;旺季(双十一、双十二、春节)取消午休时间,中班至作业结束。

  5.处理邮件大小件占比约为8:2,以小件(35cm以内)为主,件均0.8公斤,最大邮袋(100cm*140cm),装袋重量不可超过30公斤,进口处理速度为1000件/小时,最高峰值处理量1300件/小时。

  6.招标人资源配置:2个伸缩胶带机、满足生产所需的格笼、水电。

  投标人资源配置:PDA,服装,人员配置包含卸车、分拣、扫描、打袋、异常件处理、管理人员。

  7.装卸人员负责所有邮车邮件装卸、路向邮件分拣工作。

  8.双十一(约为11月12-20日)、双十二(约12月13-18日)、春节(农历12月20至农历12月28)处理量为8万件/天。

  0.168元/件

  件

  1年

  1533

  257.54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1.3、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168元/件(含税),超过本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1.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费、服装费、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6、服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九州西路888号;

  1.7、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3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5   对列入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6   投标人应具备自2018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2.7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2.8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4月7日09时00分至2021年4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0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样品:无

  7、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地    址:杭州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5857999177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账    号:311083001931803613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8036133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4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