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1年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2021年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NZB-GJZ2021-255-03
3.项目概况:盘锦市分行选定一家供应商,代理现金清分业务、代缴人民银行现金入库及冠字号码记录。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
5.采购预算:清分费用16元/捆,预计项目金额合计27.2万元。
注:本项目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超出招标预算投标报价无效。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经营范围:类似现金清分外包业务;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现金清分外包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5)具有本地域的服务支持能力;
(6)从业人员应具备反假币知识;
(7)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
(8)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12)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2021年3月19日起-2021年3月26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本地域的服务支持能力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现金清分外包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0.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1.其它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直接与两家供应商开展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
通讯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27号
联 系 人: 赵宏丽
联系电话:180427188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户 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 号:921001010027848898
邮 编:110005
联系人:王勇
电 话:18641469898
传 真:024-23384545-808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