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汽车配件新增运输线路配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汽车配件新增运输线路配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
1、采购编号:JSNJCG20210319
2、采购内容及预算
2.1、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汽车配件新增运输线路配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针对南京同城和到安徽芜湖、浙江宁波汽车配件运输配送服务承运商采购,具体配送货物为汽车配件。
2.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4万元,服务期8个月(南京同城和到安徽芜湖时间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南京到浙江宁波线路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路线:南京-芜湖(起点:南京,终点:安徽芜湖市);南京同城;南京到浙江宁波(起点:南京,终点:浙江宁波)。
2.5、货物及运输车辆:9.6米飞翼车、17.5米飞翼车(由于产品特殊,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运营车辆)。
2.6、运输要求:
(1)满足货物的运量需求,能够根据订单信息完成货物的运输工作;
(2)满足运输时限要求,并保证货物安全,承运商在运输途中如发生商品包装或商品本身损坏、被盗、丢失等须按货物销售价赔偿;
(3)工作时间按发货需求来安排;
(4)需要提供派空车到运输目的地取回装载配件料箱等运送辅助设备、材料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甲方指定服务规范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技术评审及商务竞标,其响应文件不退还。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其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等相关物流运输等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0年9月以后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根据货物运输需求购买保险。(提供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承诺为每次发运货物购买保险)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与邮政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供应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2日-2021年03月25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5.3、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响应供应商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6、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1年04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张程(18551804760)。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125818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邵平安
电话:025-8363144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联 行 号:30330100130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磋商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供应商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