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HY-21015
1.招标条件
根据省分公司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主题校园邮局整体策划、施工及运营合作项目》需求,拟对主题校园邮局整体策划、施工及运营合作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主题校园邮局整体策划、施工及运营合作项目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入围起一年。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根据需要安排入围供应商进行主题校园邮局整体策划、施工及运营的服务。
2.5项目概况:为传播校园文化、提升校园美誉度及综合知名度,拟结合“互联网+”线上与线下共赢的模式与发展的大思路,形成校园文化与产品的双重传播,打造校园创意文化产品。本项目每标段各选定3 家入围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3 个标段
标段 |
标段名称 |
工期 |
标段1 |
主题校园邮局整体策划项目 |
签定合同后15天内完成 |
标段2 |
主题校园邮局整体施工项目入围 |
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
标段3 |
主题校园邮局运营合作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第一标段:主题校园邮局整体策划项目供应商资质能力要求:
3.2.1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3.2.2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项目主设计人具备丰富的工程从业经验及国家专业资格认证;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主设计人履历及证明材料,证明其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信誉好;
3.2.3投标人提供两项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间相关业绩(以业绩合同原件中的日期为准)
3.3第二标段:主题校园邮局整体施工项目入围供应商资质能力要求:
3.3.1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3.2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间类似装饰业绩;
3.3.4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其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第三标段:主题校园邮局运营合作项目供应商资质能力要求:
3.4.1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为黑龙江省内注册经营企业;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投标人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
3.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开标会、开标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报名参加本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提供公告第3.2条(3.2.1-3.2.3)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参加本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提供公告第3.3条(3.3.1-3.3.4)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参加本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提供公告第3.4条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7)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3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04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451-82800234
电子邮件:105488833@qq.com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451-8798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