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网点备电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HNDH-HHYZ-2021004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为全市邮政生产经营网点提供备电服务、动力环境智能监控、应急发电等服务;根据前期摸底发现2021年有全市28个生产网点无UPS及发电机、4个生产网点无发电机及电池损坏需要提供服务,后续根据各网点的实际情况预计会有增加,具体服务网点数以当年度实际需求为准。
2、采购内容:该项目为网点备电租赁服务+UPS设备项目,租赁期为六年,总控制价为84万元,上下浮动10%以内,最终以网点的实际需求量为结算依据。(具体控制 价见附件明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
备注 |
1 |
网点备电租赁服务+UPS设备 |
按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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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电接口及配电箱 |
28个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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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线路改造费 |
按实际安装数量 |
494.37元/十米 |
上述数据为暂估,以实际发生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同时,在怀化市辖区和各县(市、区)有相关分支机构提供维护保障、应急发电相关服务。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其他要求:经营范围中有电池等能源设备销售、租赁服务;
5).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 年3 月 19日至2021 年 3 月 22日,每日上午 09时至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东路43号顺天国际写字楼15楼1508室) 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 10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日)
2)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1年3月26日 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东路43号顺天国际写字楼15楼1508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7、其他约定: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仟元整。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网点备电保障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8201 0500 0000 11491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地 址:怀化市
联系人:段女士
电 话:0745-2239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745-2380866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43号顺天国际大厦15楼15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745-238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