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0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采购项目,项目标号:CG-2021-00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行。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总价(含税)

  服务期限

  项目要求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采购项目

 

  12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

  1.2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工商注册设立、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2.2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2.3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2.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2.5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可同时申请房地产、土地、二手车、矿业权等多项资产评估准入资格;

  2.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的产品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昌市分行四楼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5时,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昌市分行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昌市分行四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公告信息。

  7.联系方式

  7.1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6号;

  7.2邮编:737100;

  7.3联系人:叶先生;

  7.4电话;0935-8815315。

  8.监督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行党建工作部(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5-8227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