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第三代社保卡设备采购项目

2021-02-19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第三代社保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WKZJ20210207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辖内镇江市分公司提供24台桌面制卡设备和6台便携式发卡机,并免费提供3年社会保障卡制发卡配套服务,主要包括产品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设备维修、零配件的更换、巡检以及软、硬件的升级、培训服务、配套的耗材和相关服务等。

  1.2招标内容

  服务地点:镇江市邮政储蓄各网点。

  供货期要求:自招标人发出订单之日起20日内完成生产配货,设备到点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采购内容为:

  采购内容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数量(台)

  单项预算(含税)

  小型桌面制卡机

  4.3万元/台

  24

  103.2万元

  便携式发卡机

  4.3万元/台

  6

  25.8万元

  合计

  129万元

  以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

  (1)本项目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5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6其他: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除本次招标项目取消情形外,进行重新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标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

  2.4 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3C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份从2018年1月1日以来与金融机构或社保部门合作的社会保障卡制卡设备类似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6 软件系统对接:投标人所投设备与江苏省人社厅卡管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及镇江市人社局卡管系统对接成功,满足桌面制卡业务需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须明确中标后30日内与镇江市人社局信息系统以及江苏省人社厅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对接成功)

  2.7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磋商、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2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macong.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马聪,电话:1811559202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镇江社保卡设备采购+标书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3月1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或视频”参与开标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65号

  联 系 人:施老师

  电    话:0511-85232334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路23-1号

  联 系 人:马聪

  电    话:18115592020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