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鹰招字[2021]第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中国邮政〔2019〕576号、中国邮政〔2020〕757号),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邮件处理及物流仓储中心土建工程和生产辅助楼二期(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西省鹰潭市东北部,信江新区龙虎山北大道以北、高铁线以南、鹰东连接线以西。
2.4建设内容:核定建设规模为28595平方米(不含雨棚),其中生产主楼22128平方米(不含地下消防水池等),坡道910平方米,生产辅助楼5406平方米,变电所91平方米,门卫室60平方米。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生产主楼采用轻钢屋面。生产主楼为地上2层(一层局部设置夹层、局部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等),生产辅助楼为地上5层,门卫室等其他建筑均为地上1层。搭建2304平方米设备承载平台。配备3台630KVA变压器及相应变配电设备等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
2.5 本工程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 6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人防、消防、幕墙、钢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系统、通信、室外市政工程及园林景观绿化、燃气、暖通、室内外装修等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及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部分专业中标单位不具备二次深化设计能力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委托至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设计费用。(涉及规划及初步设计方面的,由承担此项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不含围墙工程及挡土墙)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
(3)采购:勘察及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地企业法人执照(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投标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它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内部分工和职责。)。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原件,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花名册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社保证明时间为开标当月前6个月,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代表亲自投标,则提供: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单位不得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相互关联、控股关系、实际管理的单位)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企业资质:施工企业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人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施工单位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材料: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其它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等八大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人员(八大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其中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法人参加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它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埠进赣(施工单位)须提供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的“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5、外埠进赣(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省外投标人(设计单位)按照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赣登记办事指南操作执行。
6、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的资信能力,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
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为施工单位),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施工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④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⑤联合体的各成员及其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9、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告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保函)。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或联合单位)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提供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2019)10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即可},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11、根据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鹰建字[2021]17号文件《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制度的通知》。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原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21年2月9日 至 2021年2月1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 9:30 时整,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廖志恺 联 系 人:赵亮
电 话:0791-88891875 联系电话: 15970430569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