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自营车辆驾驶劳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25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自营车辆驾驶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WKJS202012135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驾驶服务外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车辆驾驶、协助处理简单的装卸搬运辅助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完成物流配送订单的核对、货物的接收核对、完成指定运输线路货物的运输任务、到达目的地进行配送货物的交接签收、将签收单据交回项目驻点人员配合完成物流配送单据的整理工作、车辆正常状况的检查、维护等服务。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99万元(含税)。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限价如下表,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单项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驾驶车型

  所占报价评分权重%

  配送区域

  基础频次限价(元/人/天)

  权重

  超基础频次限价(元/趟)

  权重

  蓝牌车辆:4.2米厢式货车、依维柯

  30%

  南京

  250

  80%

  98

  20%

  黄牌车辆: 6.8米、7.2米、9.6米、13.5米厢式货车

  50%

  南京

  355

  80%

  128

  20%

  蓝牌车辆和黄牌车辆:依维柯、4.2米、6.8米、7.2米、9.6米、13.5米厢式货车

  20%

  干线运输(除南京)

  1.35元/公里(限价)

  备注:(1)本次招标主要为苏果、大润发项目自营车辆驾驶劳务外包服务采购,苏果运营车辆有蓝牌车辆、4.2米厢式货车和9.6米厢式货车,大润发以9.6米厢式货车运营为主;

  (2)基础频次:2趟/人/天;超基础频次:每人每日超过2趟的数量;

  (3)根据生产运营需要如有其它临时调车需要,按各车型提供的驾驶劳务外包服务相应的频次、线路最终的中标结算单价结算;

  (4)趟数计算标准:每完成出发地到达目的地后返回指定地址为1趟;

  (5)以上限价为含税价格,税率6%。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如为分公司,则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磋商响应的授权书原件。

  2.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截图,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0年1月以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承揽过劳务外包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内容。

  2.5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必须能够在7天内独立运行,严禁成交后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在最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1 月27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1、所有资料盖章合成一个PDF扫描件2、报名单位财务信息的word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5051842128@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沈工,电话:15051842128)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南京邮政车辆劳务文件费  ”。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开始时间:2021 年 02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2 月 01日 14 时 30 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bulletin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项目联系人:李春彪

  电    话:025-85580419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沈心同

  电    话:15051842128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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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