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2020CG082)
云南省分行2021-2022年增补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采购编号:2020CG082)经审批,所需资金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1-2022年增补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南省分行2021-2022年增补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拟在我行原有三家代理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增补两家入围机构,为我行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原则上本项目不接受采购人目前已经入围单位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单位等报名参与。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为云南省分行2021年辖内营运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拟采购(入围)2家供应商提供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四、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申请,资格条件:
4.1响应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亏损情况,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人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3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4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人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人。
4.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响应人:
4.6.1响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6.2响应人被暂停或取消响应人资格的;
4.6.3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6.4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6.5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6.6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4.6.7响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6.8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 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6.9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7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8专业资格条件
4.8.1响应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名单中,成立五年以上(含五年)。响应人在昆明市内需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若为办事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若为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8.2响应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8.3业绩要求: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18个类似项目业绩(政府及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采购代理服务业绩)。其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业绩每类不少于3个;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用非公开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的业绩每类不少于3个。
4.8.4团队配置要求: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从事招标代理行业且服务于国有企业、政府等单位的年限均不得少于5年。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文件澄清
5.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致电确认(谭老师:电话0871-63313408,邮箱1069951073@qq.com):
1.本项目磋商公告一份(可在本公告网页-打印-生成PDF文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需含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
不接受邮寄方式办理。
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应答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1月29日北京时间18:00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文件提交方式同磋商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4日9:00时之前,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2 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3楼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廉洁承诺书 两份
注:以上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验后不退,且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九、本项目报名参与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家数少于四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
十、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中心1-9层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871-63313408,邮箱1069951073@qq.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2021年1月25日